Efunfun《彈彈堂Ⅱ》GM遊戲管理條例
2012-12-04依據efunfun平台服務條款第十八條規定制定本遊戲管理規則,本遊戲管理規則視為主契約之一部份,與主契約具有相同效力,本線上遊戲使用者應共同遵守之。
1. 使用者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發生情事,本公司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得可不經使用者同意即提供使用者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包括物品流向、上線IP、上線時間等等)配合調查,若前述單位要求將指名之帳號『暫時停止遊戲所有功能』,本公司有權不經使用者同意,全力配合前述單位來函之要求。
2. 對於以上條例我們可能隨時修改、增減。本規章若有任何異動,將於Efunfun《彈彈堂Ⅱ》官方網站(http://ddt.efunfun.com/)遊戲管理規章進行修正,提醒玩家注意。
3. 如使用者不同意修改後之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網路遊戲服務,如果使用者繼續使用,本公司將視為使用者同意並接受規章異動部分之內容。
GM的定義
GameMaster(GM)主要於遊戲內負責監控伺服器的運作與管理,同時回報線上發生之特殊狀況與彙集玩家的意見與公司做反應,另外也會對於違反GM管理準則規定之帳號或ID提報相關單位進行處分,以達到讓所有玩家都可以在最舒適、安定、理想的遊戲環境下進行遊戲。
GM工作權責說明
1. 如玩家發現遊戲內的BUG需要GM協助確認處理時,歡迎各位玩家利用信件的方式與GM聯絡,GM將會前往查看並視情況處理或緊急回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2. 接受玩家發現外掛的使用方式或檢舉利用不正常遊戲方式的玩家,GM將會回報相關GM專員進行查詢。
3. 接受玩家對於遊戲之相關建議,GM將會把玩家建議轉達相關單位,由相關單位進行評估與考量。
非GM工作權責說明
1. GM身為遊戲的管理者,主要是接收玩家於遊戲內所遇到的遊戲問題,並盡可能協助玩家解決問題,但GM是絕對不會詢問玩家的帳號密碼,也不可能協助玩家查詢其他玩家的資料,敬請玩家多多配合。
2. 遊戲管理者並非仲裁者,於遊戲內為表中立,如遇使用者之間發生交易糾紛時(例如:物品、金錢被騙…等相關事項),請玩家自行互動調解,GM不擔任仲裁的角色亦不受理類似的相關問題。由於大部分的行騙行為是誘騙玩家以交易方式達成目的,以達到留下銀貨兩訖的確認交換動作,在官方以記錄判斷的立場上是難以處理這方面各說各話的糾紛,並且無法依照單面說詞而為玩家強制取回財物或告知對方資料,並無法對此類問題予以裁奪,請玩家特別注意。
如玩家不幸發生欺詐事件,因上述行為產生涉及法律行為之糾紛,被害者可儘快與客服聯繫依正確客服流程申請資料取得相關報案必備資料,至鄰近縣市警察局報案,當本公司收到相關機關所發送的協助調查的公文時,本公司將依法提供司法單位所需之數據資料,以供查詢佐證,盡力協助警方偵辦,將不肖玩家於現實社會中繩之以法。
3. 因玩家造成的疏忽而導致帳號喪失和被盜用時,為了確保玩家資料安全,玩家們必需要利用官網【客服中心】提出帳號爭議申請,後續由客服人員協助進行處理。
4. 基於維持遊戲公平性的原則下,GM無法介入遊戲中幫助任何玩家進行遊戲,也不會給予物品道具或是調整角色等級、角色屬性及遊戲內的設定…等,若玩家與玩家之間發生糾紛時,請玩家秉持遊戲禮儀與道德自行協調解決,以提升良好風氣。
5. 為服務大多數的玩家,不受理玩家無意義的信件內容GM將不予回覆。
詢問關於公司內部、系統方面、遊戲內部數值設定或是GM私人問題與其他玩家的個人資料等非相關遊戲進行的問題,為保守公司內部機密資訊公司運作之機密資料,以及保持高品質的服務並保障所有玩家的權益,我們將不受理玩家詢問,請玩家配合。
GM管理與懲罰準則
GM將有權暫停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的遊戲帳號上線權利且可不先行告知,所有GM都將嚴格按照中立和公正原則,不偏袒、不徇私,所有玩家必須隨時配合GM人員的詢問及任何方式之測試等等要求之義務,並應遵守GM人員的裁決,不得有逃離或是離開遊戲等方式來規避詢問以及測試,並且不可以對GM人員進行恐嚇或是謾罵等行徑。
名詞定義
1. 禁言:無法在任何頻道發言。
2. 鎖定:使用者之遊戲帳號在單一伺服器被系統鎖定,無法進入遊戲。
3. 停權:使用者將無法使用該遊戲帳號之所有伺服器的使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進入遊戲執行遊戲動作。
請大家一同遵守遊戲規章,以維護Efunfun《彈彈堂Ⅱ》良好的遊戲品質與環境,謝謝!